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科工局),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6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复核对象
评价对象:2026年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申报评价企业须满足《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入“去申报”相应模块办理。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评价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上传与直通条件有关佐证材料即可。
(二)各县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在系统里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积极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 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于9月24日前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至系统。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取消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同时在企业提交的自评表中填写相应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系统提交,并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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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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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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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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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如是,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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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3. 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信息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 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6.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7.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8.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
9. 2024年、202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10. 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1. 已授权的I类、Ⅱ类知识产权证书
12. 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3. 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