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本《方案》由市经信局起草,市政府印发。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淮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在借鉴芜湖、铜陵等地市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起草了本方案,为我市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提供政策依据。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谋划工作正式启动。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和开发园区实地调研,对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现状进行摸排,初步梳理建立了全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台账。认真研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及相关文件,外出考察学习,充分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多次修改原稿,使方案内容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3月5日和4月11日李向阳副秘书长2次主持召开起草工作座谈会,讨论并征求县区和相关部门意见。起草过程中,市经信局又多次通过书面和召开会议征求县区、相关部门意见。最后一次征求23家单位意见,其中16家单位无修改意见,7家单位提出的7条意见,均已采纳。
四、重大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4月29日—5月31日,在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截止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6月8日,召开《方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案》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可行,原则通过。6月10日,召开《方案》风险评估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案总体可行,风险可控,等级为低风险。6月14日,《方案》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6月20日,《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20日,市经信局已经履行完成《淮北市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重大决策程序。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10月18日经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五、工作目标
依据摸排的现有存量低效工业用地,通过采取帮扶提升一批、招商盘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收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处置方式,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将现有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基本处置完成,使全市工业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全面提升。
六、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范围和标准、实施方式、实施程序、政策支持、保障措施、附则六部分。具体规定了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范围和标准,共有4种具体分类及8种具体认定标准。《方案》制定了3大类10种具体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方式。规定了核查认定,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汇总上报,对账销号具体实施程序。《方案》从土地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保障政策四个方面制定22条具体政策。《方案》对通过破产拍卖、协议收购、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等方式处置低效工业用地,规定了土地价格的确定及收购企业所享受的政策优惠。还规定了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和出售低效工业用地,所享受的政策优惠以及没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地面有附属物的低效工业用地处置路径。《方案》规定了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的处理;明确了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和对外出售低效工业用地涉及的税费处置及政策优惠;对其他买受人购买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涉及产权变更需缴纳的税收或买受方补交原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所欠税费及滞纳金的税务处理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企业承受破产拍卖或协议处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所享有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也作出规定。《方案》明确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掘低效无效资产的市场价值。金融机构通过项目贷款或其他融资工具,为载体单位提供相应融资支持;引导银行积极稳妥核销处置过程中形成的损失。《方案》主要从设立一定数额的破产资金,完善破产办案平台与执行办案平合的对接,合理确定破产财产拍卖起拍价,完善常态化的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被处置企业注销“绿色通道”,“走逃”企业或“失联”企业的处置等几个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七、创新举措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明确低效工业用地企业的范围标准。本方案所称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是指全市范围内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产出率、税收等指标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约定要求或长期停产、停建的工业企业;通过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周期、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成片空闲面积、亩均税收等标准,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进行了界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制定了多渠道盘活利用措施,包括改造提升、招商盘活、兼并重组、破产收购、出租租赁、关停淘汰、土地置换、协议收回等处置方式,进一步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本《方案》的最大亮点就是强化了处置盘活政策支持,从土地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及保障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极强的政策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负责、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和市高新区管委会是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方案、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间表,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造提升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建立考核制度。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县区、高新区考核内容,对推进不力、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市高新区,履行职责分工不到位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由市领导进行约谈。
解读科室: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