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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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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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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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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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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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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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管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一般事项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级盐业主管部门 |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2.《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 》(工信部2023年第20号公告) 3.《安徽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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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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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 |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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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十九条 。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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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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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