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淮经信企服〔2024〕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经信局专家库(简称专家库)的建设水平,充实专家库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引领作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根据市经信局相关要求,参与淮北市各产业项目涉及政策资金的评审、现场核查、项目验收、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论证和评估、项目指导和决策咨询及进行相关授课等工作。
二、征集领域
1.高校理论(技术)人员;
2.科研单位、检验(检测)或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
3.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人员;
4.“五群十链”重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5.其他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三、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具备参加评审评估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意见;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水平,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所属行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规划;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5.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院士优先选用。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填写淮北市经信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淮北市经信局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著作、项目成果等)。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审批表(需单位盖章,原件2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版报送至市经信局11楼1111室(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审批表、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专家信息表(Excel格式)同步发送至hbrzfwzx@163.com。
(三)市经信局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联系人:刘 宏,联系电话:0561-3198211
附件:1. 淮北市经信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 淮北市经信局专家信息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