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经信局规划发展科
规划发展科
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有关政策建议,监督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起草、衔接等工作。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动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统筹制造强市建设,承担市推进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科长:王晓雷 电话:3198206
办公地点: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邮箱:hbjwwj@126.com
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1 |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 |
2 |
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
3 |
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 |
4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淮北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
5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转报) |
6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相关工业设计赛事) |
7 |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淮北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 |
8 |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转报) |
9 |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推荐转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
10 |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推荐转报 |
名称 |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思路; 2、开展调研等前期工作,组织拟订规划初稿; 3、征求意见、咨询论证; 4、审查审议; 5、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规划编制思路、方案;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意见; 4、规划文本。 |
责任事项 |
按时间安排完成规划编制。 |
名称 |
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省淘汰落后产能办公室相关文件。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文件起草; 2、领导签批; 3、发布实施。 |
运行要件 |
1、工作计划安排; 2、实施文件。 |
责任事项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名称 |
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指导意见》;上级申报通知。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上级文件,印发通知; 2、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3、按要求审核、上报。 |
运行要件 |
1、组织申报工作通知; 2、申报材料; 3、领导审签; 4、上报文件。 |
责任事项 |
按要求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 |
名称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淮北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淮北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在拟定)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
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会议记录; 3、领导签批。 |
责任事项 |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
名称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转报)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省经信厅下发的申报文件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会议审定; 4、择优上报。 |
运行要件 |
1、上级文件 2、申报通知; 3、会议讨论记录; 4、领导批示; 5、上报文件。 |
责任事项 |
1、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组织参加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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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省经信厅下发的办赛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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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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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发布通知; 2、公开征集作品; 3、材料审核; 4、按要求推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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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省经信厅办赛通知; 2、组织参赛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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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起草参赛通知; 2、公开征集并梳理汇总参赛作品; 3、按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 4、坚持择优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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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淮北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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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淮北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正在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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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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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审批决定; 4、公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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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申报通知; 2、会议记录; 3、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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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按规定起草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3、按要求开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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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转报) |
法定依据 |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2017-2020年)》、省经信厅下发的申报文件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会议审定; 4、择优上报。 |
运行要件 |
2、上级文件 2、申报通知; 3、会议讨论记录; 4、领导批示; 5、上报文件。 |
责任事项 |
1、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推荐转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
法定依据 |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经信厅下发的申报文件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会议审定; 4、择优上报。 |
运行要件 |
3、上级文件 2、申报通知; 3、会议讨论记录; 4、领导批示; 5、上报文件。 |
责任事项 |
1、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坚持择优推荐。 |
名称 |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推荐转报 |
法定依据 |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省经信厅下发的申报文件 |
实施部门 |
规划发展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会议审定; 4、择优上报。 |
运行要件 |
4、上级文件 2、申报通知; 3、会议讨论记录; 4、领导批示; 5、上报文件。 |
责任事项 |
1、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坚持择优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