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5:03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市工信局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如下:

一、 明确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舆情回应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市长信箱、市长热线,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我局行政工作的疑虑,通过与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管理科室,以及市信访局、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二)舆情应对处置。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民诉求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公开回应舆情。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回应时,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博与局门户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重大、较大网上突发敏感政务舆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定执行。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落实回应责任主体。局办公室是局政务舆情回应的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监测研判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落实舆情收集和回应专办人员,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常态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局主要负责人是回应第一责任人,局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主动发布。突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机关政务信息。突出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突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