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对2022年度淮北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等若干政策支持项目专项资金评价工作服务项目(认定类和称号类)的公开询价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18:37 字号:

各中介机构:

为规范委托第三方项目评审工作,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质量,根据《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淮经信督导〔2022〕26号)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认定类和称号类项目开展评审,对可提供项目评价服务的机构进行询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欢迎符合本函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 评价项目对象

审核业务量预计:(1)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审核,约40家;(2)优质小微企业的认定和复评,约50家;优质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审核,约40家;(3)核查企业内网改造项目,约2家;(4)评定市级“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约2家;(5)奖励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项目,约2家;(6)评定“深度上云”企业,约30家;(7)市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约20家;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共29家;市企业技术中心简评,共42家;相关省级科技项目前期审核;(8)市级消费品工业“三品”认定,10至15家;(9)市级工业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5至8家;(10)淮北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产品装备暨优质生产企业、重点改造项目、服务机构推荐目录核查评审,约26家;(11)市级绿色工厂核查评审,约12家; (12)淮北市烧结砖瓦绿色示范标杆企业核查评审,约10家。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在安徽省范围内注册,正常运营 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二)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设置完整的内部管理机构,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三)具有工程咨询备案资质,并要有评估专业人员;

(四)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有丰富的项目管理、项目评审经验,熟练掌握经济政策及现场管理知识,在同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咨询工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等;

(五)具有充足的专家团队,建设有30人及以上的专家库,并提供专家库名单;

(六)具有3个以上的市级政府部门项目审查业绩,并提供业绩服务合同及成果等;

(七)具有技术创新成果、安全保障措施等。

(八)供应商在开展工作中,不得为我市企业提供与项目评审有关的任何服务,不得擅自泄露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九)供应商在开展工作中若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一经发现,依据委托合同追求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公开询价报价

此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拾万元(小写:100000.00元),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文件后对报价的修改。若增减项目或业务量,由中标单位承办,总业务量增减15%(含)以下,费用不变;总业务量增减15%以上,结算时可经协商按招标价5-15%的幅度适当增减费用。

四、询价评审

(一)评审小组:由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确定。

(二)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查验询价响应供应商密封和签署情况,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差距超过30%的视为废标。该项目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资质、信用记录、投标价格等条件,及业绩综合评定中标单位。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未满足投标人须知的其它要求的。

五、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投标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督导审计科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11楼);

联系人:盛山海;电话:0561-3198212

传真:0561-3198216;邮箱:shanhaihb@126.com。

附件: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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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壹拾万元(小写100000.00)。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如对本邀标函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邀标函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如对本函做出报价,即表示理解和接受我局提出的各项要求,询价后将不再受理对询价函条款提出的质疑。

五、供应商应将下列材料一并装入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财政部门备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资质的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固定的服务团队(3-5人)名单(组长要具备一定的执业资质,团队其他成员具备相应业务的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