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市节能监察中心对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4年9月10日-9月14日)。
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0561-3022371
附件: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