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4-08 08:23 字号: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2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3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盐业主管部门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2.《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 》(工信部2023年第20号公告)

3.《安徽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15号)

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十九条

3.《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6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民爆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